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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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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威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威国际”)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0年11月6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威国际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8,524,412股,即不超过华懋科技总股本的6%。其中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87,402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74,80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持有5%以上股东金威国际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 2,127,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本次减持前,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17,209,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本次减持后,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15,082,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境外法人)

住所: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路德镇威汉姆I小岛德卡斯特罗道24号阿卡拉大厦

负责人:赖敏聪

注册资本:80.069万美元

登记证号:61750

成立日期:1992年5月4日

主要股东情况: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合计持有金威国际股份的比例为61.03%,其中赖敏聪持股比例19.82%;赖方静静持股比例18.73%;王雅筠持股比例22.48%。

备注:赖敏聪和赖方静静系夫妻关系,王雅筠系其儿媳。

(二)减持时间及方式、减持数量及减持前后持有的股数及比例

金威国际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2,127,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本次减持前,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7,209,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本次减持后,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15,082,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威国际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威国际编制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603306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603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路德镇威汉姆I小岛德卡斯特罗道24号阿卡拉大厦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7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境外法人)

主要负责人:赖敏聪

注册资本:80.069万美元

注册地址:Akara Building 24,De CastroStreet,Wickhams Cay I,Road Town,Tortola(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路德镇威汉姆I小岛德卡斯特罗道24号阿卡拉大厦)

营业执照注册号:61750

宗旨和业务范围:商业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5月4日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通讯方式:0592-7795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合计持有金威国际股份的比例为61.03%,其中赖敏聪持股比例19.82%;赖方静静持股比例18.73%;王雅筠持股比例22.48%。

备注:赖敏聪和赖方静静系夫妻关系,王雅筠系其儿媳。

二、信息披露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赖敏聪,男,中国台湾籍,身份信息号码为:N10016****,持有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住所为台北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公司任职。

赖方静静,女,中国台湾籍,身份信息号码为:A20027****,住所为台北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公司任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金威国际基于其自身财务安排的需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华懋科技流通股合计2,127,400股,达到华懋科技总股本的0.6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减持后,金威国际持有华懋科技15,082,460股,占华懋科技总股本比例4.89%,金威国际不再为华懋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威国际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懋科技15,438,000股股份,占华懋科技总股本的5%。前述权益变动完成后,金威国际持有华懋科技股票总数由32,647,860股变更为17,209,860股,占华懋科技总股本比例由10.57%变更为5.5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17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上市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2020年12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合计减持15,438,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上市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3、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卖出华懋科技股份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信息披露人之法定代表人):

赖敏聪

2021年5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名):

赖敏聪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