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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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06

证券简称:ST天雁(A股) ST天雁B(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38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2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24万元,同比下降13.18%。公司称收入增长主要系国家消费政策和市场需求增加所致。请公司分析并披露:(1)消费政策变动、市场需求变化对营业收入增长具体影响,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否,说明原因;(2)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与净利润增长幅度存在差异的合理性;(3)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退换货条款,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实际退换货情况及主要原因,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柴油机增压器产品结构调整,汽油机增压器和气门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其中,增压器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同比增长36.72%,毛利率为11.35%,同比减少5.8个百分点;气门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同比增长20.51%,毛利率为21.92%,同比减少4.35个百分点;其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986.43万元,同比下降33.64%,毛利率为23.04%,同比减少4.81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柴油机增压器产品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调整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以及柴油机增压器未来发展趋势,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结合产品结构、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产品毛利率下降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3.年报显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63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11亿元,包括存放在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2.75亿元。货币资金中受限金额5,572.53万元,主要为受托代管破产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大额货币资金存放于关联方财务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签约时间、期限、金额、利率、资金用途等,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平均存款利率、日均贷款余额、平均贷款利率,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是否与公司在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差异;(4)在财务公司存款支取流程是否顺畅,财务公司等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5)受限资金在报告期内的存管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存单质押等限制形式,是否存在资金被他方使用的情形。

4.年报显示,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约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2%。其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8亿元,同比增加21.92%。报告期内,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939.08万元,计提比例为15.07%,计提比例低于上年水平;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209.9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销售信用政策及其执行情况,报告期是否发生变化,对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信用政策、赊销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如否,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3)区分关联方、非关联方,分别披露期末前五名欠款客户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平均结算周期、期后回款情况、是否超过还款期限、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公司对相应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4)结合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5)前述坏账准备转回或核销依据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5.年报显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均大幅增长。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532.48万元,同比增加55.45%,均为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期末2.01亿元,同比增长43.05%,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对关联方重庆长安汽车应收款项融资5730万元。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73亿元,已经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1.2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到期时间、期后结算情况等;(2)结合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的财务状况、与公司合作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兑付风险;(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量相匹配;(4)因背书、贴现等情况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5)已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情况,包括质押资金融出方、融资金额、利率等。

6.年报显示,报告期销售费用为2,993.51万元,同比下降29.78%;销售费用率为4.66%,同比减少44.95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结构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索赔费同比下降41.18%,仓储保管费同比增长155.80%,装卸费同比增长115.58%,运输费用为0,其他项同比增加43.3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历史情况和同行业对比情况,说明销售费用结构和销售费用率同比变化的原

因及合理性;(2)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运费承担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和行业特征,相关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发生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仓储提供方与公司的关系,仓储保管费的具体承担方式、结算方式及相关会计处理,仓储保管费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4)是否存在跨期确认销售费用、或相关方为公司承担销售费用的情形,销售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

7.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3,098.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7.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0,207.1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9%。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结算方式、本期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期末未结算金额等;(2)销售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3)结合关联销售的发生时间、销售产品、数量、单价及销售额,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同类型产品进行对比,说明关联销售的必要性和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8.年报显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958.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78%,无关联采购额。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2)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为同一方或为关联方的情形,如有,详细说明情况,明确相关的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9.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1.6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8.22万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10.72%,计提比例低于上年。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存货明细及库龄情况,说明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为库存商品的在产品、长期未结转为成本的库存商品等,是否存在应结转成本而未及时结转的情形。

10.年报显示,其他应付款中,涉及应付对象包括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系代收款项,未要求偿还。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款项形成的原因。

11.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相关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于5个交易日内,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监管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监管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