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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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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路16号南京健友生 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咏群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锡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总股本变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6、8、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5、6、7、8、9、11;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亚青 孟庆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9 转股简称:健友转股

债券代码:113614 债券简称:健20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核查范围及核查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被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2020年10月27日至 2021年4月2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除以下82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自查认为,内幕知情人刘祖清先生的交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刘祖清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其余81名激励对象已出具书面承诺,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是因为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