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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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黄冠雄先生委托董事高明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徐开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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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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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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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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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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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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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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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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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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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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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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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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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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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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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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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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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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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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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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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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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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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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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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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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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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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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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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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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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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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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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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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1一议案18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一议案21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戴琳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思德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思德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