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轻盐 阳光城 A 座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杨正华、代启智、李斌、罗玉成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李鹏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少华出席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约束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 16 项议案,其中6、7、8、10、13、14、16、17、18项议案对 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智先生、徐小平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建

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的非独立董事周建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周建)作为公司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自愿承诺:本人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12个月内(2021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6日)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周建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