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5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

股东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投资”)持有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38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程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44,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1%),张湘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信德投资与程上楠先生、张湘文女士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4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现信德投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信德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信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383,138股(其中限售股为7,787,354股,无限售流通股为2,595,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历年送转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决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3、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德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对减持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德投资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信德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信德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德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信德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5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解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主体”)签署了《和解协议》,就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之间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发生的争议纠纷达成和解,补偿义务主体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5月10日完成和解款项的全额支付,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和解协议》进展情况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在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五日内,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申请解除针对补偿义务主体其他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并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或/及中登公司提交对补偿义务主体持有的限售股票的解除限售申请,并办理解除限售的各项手续。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向常州中院提交解除针对补偿义务主体其他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申请,并于近日向补偿义务主体出具《告知函》,其所持公司的限售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已达成,可向公司提出限售股票的解除限售申请。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主体出具的《暂缓解除限售的申请》,因自身原因,补偿义务主体申请暂缓办理解除限售股份的各项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待另行告知。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不依《和解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后续公司将根据补偿义务主体的通知,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各项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