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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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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7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7日

至2021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8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1、12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9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及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6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三楼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办

会务联系人:虞文颖

联系电话:021-54428800

传 真:021-5442881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权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权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YU DONG LEI先生、CUI RONG女士、朱德宇先生、黄勇先生、谢海闻先生、朱鷖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费忠新先生、刘二壮先生、胡文言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费忠新先生、胡文言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其中费忠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候选人上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将尽快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独立董事刘二壮先生暂未取得相关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日前刘二壮先生已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下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公司将第一时间跟进独立董事的证书及培训课程完成进度,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于锋先生、周明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俊珺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YU DONG LEI先生:1959年出生,美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Newcastle University,England农业机械专业,博士学位。1987-1993年在美国Cargill Inc公司,任生产主管。1993-1997年在美国国际通用技术公司,任中国部经理。1997-2000年在美国IBP Inc公司,任中国区营运总监。2000-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董事长。

YU DONG LEI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YU DONG LEI与其一致行动人CUI RONG通过风帆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3,288,760股,持股比例为20.7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CUI RONG女士:1954年出生,美国籍,工程师,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通讯专业,本科学历。1978-1985年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任工程师;1986-1990年在德国西门子北京总部,任工程师;1990-1992年在德国西门子慕尼黑总部,任工程师;1993-1999年在MAG Innovation(USA)Inc,任客服部经理。2002年-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CUI RONG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 CUI RONG与其一致行动人YU DONG LEI通过风帆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3,288,760股,持股比例为20.7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籍,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联合大学(现四川大学)工程装备设备专业,研究生学历。1995-1999年在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任工程师;1999-2003年在美国空气化工产品公司,任高级项目开发工程师;2003-2004年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

黄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黄勇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671,394股,持股比例为5.33%。

朱德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2012年在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董事长;2012-2014年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4-2015年在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朱德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德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朱德宇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朱鷖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2008年在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任助理工程师;2008-2015年在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委员会,任合伙人;2015年至今在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

朱鷖佳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鷖佳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朱鷖佳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谢海闻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2011年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任战略研究员;2011-2014年在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任投资总监;2015年至今在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谢海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海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谢海闻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费忠新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1996年在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任教师;1996-1999年在浙江省财政厅资金处,正处级;1999-2001年在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1-2014年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师;2002-2007年在中国广厦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自2019年起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费忠新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费忠新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费忠新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刘二壮先生:1964年出生,新加坡籍, 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丹迪大学应用物理专业,博士学历。1990-1993年先后在英国丹迪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应用物理系,任博士后研究员;1993-2002年在特许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加坡),任研发部、工程部总监;2002-2003年在无锡中微半导体,任总经理;2004-2012年在泛林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任中国区副总经理;2012-2014年在科锐(Cree)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任中国区总经理;2014-2020年在泛林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中国区总经理。2020年至今在紫光集团,任执行副总裁。

刘二壮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二壮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刘二壮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胡文言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植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2000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药物研究所天然产物室,任助理研究员;2000-2005年在北京双鹤药业双鹤研究院(北京双鹤现代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5-2007年在美国雷德国际企业集团,任研发部总经理;2007年-2009年在美国独资企业沃德(天津)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9-2015年在北京天地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2017年,在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任常务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在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胡文言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文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胡文言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锋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学历。1999-2000年在上海煤气表具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0-2002年在上海辰天商贸有限公司任技术部工程师;2002-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产品工程师;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服务部副总经理;2009-2017年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电子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2017年在江苏正帆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自2009年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起任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8年起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于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于锋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18,800股,持股比例为0.59%。。

周明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1998年在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项目部,任工程师;1998-2000年在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项目部,任项目工程师。2000-2002年在法特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任项目经理;2002-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任经理;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任经理。2009年起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工程部经理、高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医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技术副总监。

周明峥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明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周明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671,394股,持股比例为5.33%。

王俊珺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4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轻化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2011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1年起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项目部部门经理、人事部部门经理、厂务系统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研发中心高级经理。2021年4月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

王俊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俊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5月18日,王俊珺未直接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第二届监事会主席曹晓芳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0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俊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正帆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5月17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适应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5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