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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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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同花顺为销售机构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5月1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同花顺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自2021年5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申购上述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同花顺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关于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进入下一运作周期的公告

根据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原定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含)至2021年5月27日(含),开放期间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为了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关于招商添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含)提前结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当日及之前的有效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1年5月18日(含)起不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即2021年5月18日(含)至2021年8月18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提前结束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并进入下一运作周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旗下

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认购旗下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4折费率优惠(固定金额认购费用除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A

基金代码:010942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上述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4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的《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养老金客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客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组合确认函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起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2021年5月18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暂不上市。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该类份额的场内简称仍为“生物医药”,场内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1726)收费模式

原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后的收费模式不变。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417)收费模式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对于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3、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4、投资者申购 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附件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为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公告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将下调旗下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费率。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二、《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本基金下调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下列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

2021年5月19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经管理人决定,下列基金此次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安排为:

上述基金中,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于2021年5月19日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1年5月20日(含)起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1年5月19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自2021年5月20日(含)起A类份额恢复办理赎回业务,B类份额恢复办理申购业务;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于2021年5月19日暂停办理赎回业务,自2021年5月20日(含)起恢复办理赎回业务。除上述列表基金外,其余基金的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请见管理人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