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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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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59,148,9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59,140,4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0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4人,代表股份1,843,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5,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9,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