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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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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内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截止目前,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沟通和完善,无法在2021年5月19日前完成全部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于2021年5月26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 年5月14日、5月17日和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止目前,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2,177,601,311.04元,尚未归还。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年5月14日、5月17日和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无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查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问询核查,截至目前,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无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2,177,601,311.04元,尚未归还(资金占用情况详见公告:临2021-022)。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提示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1-027)。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