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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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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5月1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受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名称: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仲平国瑀”)

● 投资金额: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5,520.55万元受让苏州泽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泽业”)在仲平国瑀中所占有的49.995%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光伏行业政策、市场周期、技术迭代、监管政策变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一、受让财产份额事项概述

目前,多晶硅料的市场供应较为紧张,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单晶硅产能持续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逐步增加。同时,公司新增的10GW单晶硅产能正在建设中。为加强与供应商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新增单晶硅生产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拟进行本次受让事项。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5,520.55万元受让苏州泽业在仲平国瑀中所占有的49.995%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目前,仲平国瑀持有徐州中平协鑫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徐州中平”)29.83%的份额,而徐州中平持有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协鑫”)34.5%的股权及江苏协鑫新能晶体科技有限公司98.89%的股权。其中,新疆协鑫为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的重要战略供应商,弘元新材向其采购多晶硅原材料。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仲平国瑀的评估值为116,195.25万元,对应49.995%的财产份额的评估值为58,091.82万元。本次受让价格为55,520.55万元。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泽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69号301室

(4)法定代表人:袁洪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苏州泽业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三、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2室-64

(4)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2日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仲平国瑀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前,各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如下: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各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如下:

(9)仲平国瑀的主要财务情况:根据苏州天中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天中专审[2021]第00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3月31日,仲平国瑀的总资产为101,891.70万元,净资产为101,891.70万元,2021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081.32万元。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苏州泽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方案

出让方系标的企业的合伙人,合计持有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10万元中的50000万元,占有标的企业49.995%的财产份额,受让方拟受让标的财产份额。

出让方及转让方以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出让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财产份额以合计55,520.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取得标的财产份额的所有权。

2、本次转让中各方的义务

2.1标的企业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就同意转让标的财产份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并做出有效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会议决议等),出让方应同意本次转让,并书面确认不存在任何法定或约定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批准本次转让对应的经受让方同意的变更后的合伙协议。

2.2本协议签署生效后,标的企业、出让方应就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宜。

2.3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财产份额转让总对价。

3、交割

标的财产份额转让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后,出让方、标的企业向受让方出具标的财产份额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及《交割证明书》,受让方收到《交割证明书》之日起2日内确认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出让方、标的企业应配合受让方完成确认程序。标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之日为交割日。

4、违约责任

4.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4.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3出让方在交割日前违约的,受让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出让方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和转让对价,还应向受让方支付资金占用期间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LPR计算的利息,该约定不免除出让方依据本协议应向受让方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5.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发出之日起6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事项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受让方有权审批机构通过后即生效。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原材料多晶硅料的市场供应较为紧张,价格持续上涨。根据PVInfoLink公布的价格显示,自2020年底至今,多晶硅致密料平均价格已从83元/kg涨至164元/kg。

公司自2019年开始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同时,公司新增的10GW的单晶硅产能正在建设中。为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公司新增单晶硅生产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进行了本次受让财产份额事项。

通过本次受让财产份额,公司间接获得了新疆协鑫部分股权。并且公司与新疆协鑫签订了3.10万吨的多晶硅料采购协议,多渠道保障了公司硅料的供应。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也使得公司与供应商在产业链上合作得更为紧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光伏行业政策、市场周期、技术迭代、监管政策变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 合同金额: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3.1万吨,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50.84亿元(含税 )。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持续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同时,公司新增的10GW的单晶硅产能正在建设中。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协鑫”)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采购数量为3.1万吨。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2021-2023年50.84亿元(含税),不含税为44.99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预计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采购数量为3.1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沙泉北工业区横四路东段(芨芨湖社区)

法定代表人:李力

注册资本:17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与光伏产业有关的工程咨询、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新疆协鑫为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保利协鑫经审计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004.37亿元,净资产267.21亿元,营业收入192.50亿元,净利润1.11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采购多晶硅料3.1万吨。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50.84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每月《合同确认单》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每月度采购数量总和不满足本协议计划采购数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每月度供应数量总和不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计划供应数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本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支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如甲方无理由拒绝接收货物,乙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有权主张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乙方不按本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交货,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拒绝交货或换货,甲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有权主张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本协议项下货物只能用于甲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生产自用,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经双方协商,乙方书面盖章确认同意的除外),否则视甲方违约,若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

4、因乙方售卖的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

5、乙方指定执行人就其实际承办本协议项下业务,比照本条各项对甲方承担合同责任。但乙方指定执行人与乙方互相均不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相关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和在比照所在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50%范围内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采购数量,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50.84亿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持续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3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6,1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255、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710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5日、4月2日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三期产品264》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7060期(三层结构)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1-04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5,3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781,562.5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万股,每股发行价3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585,594.06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2,564,405.9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6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752,7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股,向15名定向投资者定向募集,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3.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3,773,491.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226,46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预计收益为根据预计年化收益率测算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①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255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1年5月17日

5、到期日:2021年6月1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5,产品收益率按照0.8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5、小于N+0.04,收益率按照3.6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4,收益率按照3.700%执行。N为起息日后T+1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7、投资金额:7,700万元

②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710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1年5月17日

5、到期日:2021年6月16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产品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80%或2.00%。期初价格:2021年05月18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观察价格:产品观察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如观察价格小于“期初价格×96.00%”,浮动利率为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96.00%”且小于“期初价格×102.80%”,浮动利率为1.8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102.80%”,浮动利率为2.00%(年化)。

7、投资金额:8,4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光大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票代码600000)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2,851.9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6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