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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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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股份数量为128,230,2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1%。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后,华南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5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5.23%,占公司总股本的6.9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0,230,2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46%。本次股份质押后,华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秀投资合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58,000,000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4.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南投资关于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形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华南投资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嘉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1年第1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螺纹钢2110合约欧式二元看涨结构)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2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说明

1、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28)。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59.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5,500.0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2017]4768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253.71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5月18日

2、清算交收原则:本结构性存款计划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计划直至到期日,则广发银行在结构性存款计划到期日向投资者偿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3、银行承诺:如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客户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广发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安全保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1年第1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螺纹钢2110合约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广发银行嘉兴分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9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