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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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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7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6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Z111621000888)。为鑫海高导所欠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授信业务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50186749E21050602),为鑫海高导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150186749E20043001)项下鑫海高导所欠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限为本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10,160万元(其中: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5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1,387,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23%。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162,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4%。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8,743,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9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19,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644,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42,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48,949,662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为此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1,284,730,760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7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4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7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4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7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4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7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4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386,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160,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7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4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386,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160,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132,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6,906,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4%;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弃权票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219,507,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20,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19,647,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160,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651,246,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7,020,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反对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