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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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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离职的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董事吴旭先生、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邹淑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邹淑媛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邹淑媛女士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在此期间,邹淑媛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职责。

吴旭先生、邹淑媛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吴旭先生、邹淑媛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补选的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靓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家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吴靓怡女士简历;

吴靓怡:女,200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10月至今任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靓怡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家辉先生简历:

吴家辉:男,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8月至今任重庆鸿利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家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5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花旗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花旗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董事吴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吴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旭先生的辞职申请。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靓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吴靓怡女士简历

吴靓怡:女,200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10月至今任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靓怡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1年5月1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花旗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家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吴家辉先生简历

吴家辉:男,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8月至今任重庆鸿利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家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

向花旗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昆汀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为补充流动资金,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申请短期信用类融资,最高融资额为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整。

上述融资贷款为担保贷款,昆汀科技股东方贺兵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创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昆汀贸易有限公司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本公司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花旗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昆汀科技拟向花旗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贺兵

成立日期:2012-3-8

注册资本:1276.59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5幢12层1208-1211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昆汀科技取得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最后一个还款日后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银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融资协议、与融资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若有)。

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昆汀科技为公司和花旗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银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融资协议、与融资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若有)。

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和花旗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按其对应的昆汀科技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按份共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保证责任被花旗银行要求支付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银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融资协议、与融资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若有)所有甲方因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以及为向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追偿公司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保证限额为:上述保证范围未还贷款本金对应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合计总额的46.92%。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昆汀科技向花旗银行贷款及公司在贷款额度内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昆汀科技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稳步拓展市场;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1.8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1.87%;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4日

至2021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5月2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 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6月1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巩固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 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