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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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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1-033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综合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芳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股东郑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东方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240,285,85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股东郑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东方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240,285,85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宋晓明律师、李斌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