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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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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6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杨健佳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5、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372,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8.183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6,575,3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0.73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263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2638%。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案7.01:审议《关于确认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657,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方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关联方杨健佳先生、卢保山先生、孟繁熙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2:审议《关于确认未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67,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方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关联方蒋光勇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3:审议《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7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7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顾明珠律师、唐江华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莱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1月25日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21年3月22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业绩下滑的专项说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莱特2020年度业绩下滑事项的的专项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莱特2020年度业绩下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莱特2020年年度业绩下滑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7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3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20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0-3167074

5、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7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莱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481MA38BT13XD

3、法定代表人:胡周康

4、成立日期:2019-01-14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济开发区C区三栋

7、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舞台及场地用灯、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五金制品、照明灯具及其配件、塑料模具、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新型塑胶材料、模具、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截至2020年12月30日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2、被担保人: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担保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2,7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5%。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