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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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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
基金(LOF)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旗下部分基金有关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5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安怡30天

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

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5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恒泰证券为天弘安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恒泰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恒泰证券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运作期内该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份基金份额可以在运作期到期日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5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恒泰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恒泰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6088

网站:www.cnht.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包括: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18610734266

联系人:郭力铭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电话:13581634385

联系人:高洋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6、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且未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本基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请参见相关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不成立。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不成立。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清算交收与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5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05月2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0日

关于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

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7月02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八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7月02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1年07月0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半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半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转换入)、赎回(或转换出)基金份额。每个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申购(或转换入)、赎回(或转换出)基金份额。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为期半年的封闭期。依此类推,循环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续封闭期为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一周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即确保每一开放期至少达到一周(如发生上述情形时开放期已达到一周,则本基金将在上述情形消失继续开放以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放期规模上限,具体申购上限及规模控制的办法、每一开放期的持续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到期2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6.1.2场外代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

1、办理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2、办理转换的代销机构

C类基金份额

1、办理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2、办理转换的代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