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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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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27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议案4、6、7、8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会议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677,095,2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89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72,007,6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5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087,6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7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5,915,3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82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087,6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7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议案2.00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议案3.00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议案4.00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70,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8%;反对15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9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46%;反对15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76%;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7%。

议案5.00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议案6.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7,000,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9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7%。

议案7.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71,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853%;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515%。

议案8.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7,000,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2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91%;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7%。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吴少卿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28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蔡东青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6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东青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有3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93万份;同时,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除上述个人离职)共计220.20万份进行注销。综上,此次共计注销513.20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地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29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及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3月6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0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登记事项,本次共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1,027万份股票期权。

7、2021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及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注销原因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有30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19年营业收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620015号),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68,198,964.01元,低于2019年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应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除上述离职部分)进行注销。

(二)注销数量

原激励对象有30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余激励对象因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对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20.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此次共计注销513.2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相关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513.20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所需的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注销等各项必需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3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3号),同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利于保障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31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合法性: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7日下午14:3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

(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的结果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6月4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证券部,邮编:51062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霖明

联系电话:020-38983278-3826

联系传真:020-38336260

联系邮箱:invest@gdalpha.com

邮编:510623

(四)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霖明

联系电话:020-38983278-3826

联系传真:020-38336260

联系邮箱:invest@gdalpha.com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2,投票简称:奥飞投票。

2、提案编码。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32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6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贤芳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相关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513.2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