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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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75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0年5月20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4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5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二)截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07,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回购最高价格10.2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46元/股,回购均价9.9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684.9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截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注:公司已回购金额占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的31.23%)。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具体差异如下: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回购实施期间,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的回购限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回购价格上限的天数较多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价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的天数较多,导致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窗口期,未实施股份回购。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与股份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5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707,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0年9月18日,回购注销限售股3,469,200股;2、2020年12月7日,非公开发行限售股187,499,999股上市流通;3、其余总股本的增加是新凤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707,2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