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麦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诺通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诺通讯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截止2021年5月20日,以诺通讯未对中诺通讯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诺通讯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上市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500.77万元;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日科技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40万元;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以诺通讯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1.5亿元和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5亿元和5,000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093.24万元;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优利麦克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止2021年5月20日,上市公司未对优利麦克提供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追加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以诺通讯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关于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五)《关于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六)《关于为所属公司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六个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1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在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中诺通讯提供28亿元、福日科技提供1.3亿元、以诺通讯提供15亿元、优利麦克提供5,000万元以及以诺通讯对中诺通讯提供6亿元的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诺通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22.718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701

法定代表人:霍保庄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中诺通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5851%股份。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中诺通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福日科技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富贵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福日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份。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少数股东陈瑞华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福日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以诺通讯

公司名称: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利祥路137、139号

法定代表人:石利笋

经营范围: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诺通讯为公司所属公司,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股权,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的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以诺通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优利麦克

公司名称: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501

法定代表人:赖荣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手机、对讲机、手持移动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软件开发和硬件研发、批发。

优利麦克为公司所属公司,公司持有中诺通讯65.5851%股份,中诺通讯持有优利麦克80%股份。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少数股东王帆、白成、菇齐民、万建红、杨云玲、张其省、钟剑伟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优利麦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上市公司及所属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或所属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中诺通讯、福日科技、以诺通讯、优利麦克提供担保及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福日科技、以诺通讯、优利麦克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5月20日,以诺通讯未对中诺通讯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39亿元,担保余额为73,500.77万元;上市公司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亿元,担保余额为1,340万元;上市公司及所属公司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9亿元,担保余额为34,093.24万元;上市公司未对优利麦克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61亿元,担保余额为181,970.5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2.04%、86.27%;上市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1.86亿元,担保余额为180,415.79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8.48%、85.54%,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 楼13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01,935,741.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132,985.00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3,574.14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2,875,152.26元。

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46,897.9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270,056.0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3,574.14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5,516,732.29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福日电子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增加7亿元担保额度,公司2021年度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由8亿元增加至15亿元;需新增以诺通讯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提供6亿元担保额度。

本次公司为以诺通讯共计增加7亿元担保额度,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增加6亿元的担保额度,即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上限增加至87.6亿元,新增部分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4,234,189股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3,677,021股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1–037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5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利笋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以上议案(二)至议案(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