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马长兴先生出席了会议;总裁罗衍记先生、副总裁李浩先生、财务总监王晓颖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9、议案12、议案13,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董阳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全部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01万股进行回购。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剩余全部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76.0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7062.30万元减少为26786.29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

2、申报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起45天内

每日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马长兴

4、联系电话:010-87521982

5、传真号码:010-87521976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