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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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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
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3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建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周建峰先生简历

周建峰,男,1982年6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曾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干部科干部主管,上海报业集团人事高级主管(正科级),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运营资深专业经理,储备项目行政人事部经理,南京雨花项目公司助理总经理(行政人事)。现任公司下属建筑设计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资深总监。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吕小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少辉、易文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3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梁志诚、曲德君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选举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徐建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冬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选举王晓松先生、陈松蹊先生、徐建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徐建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选举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徐建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陈松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选举王晓松先生、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王晓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梁志诚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聘曲德君先生任公司联席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管有冬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陈鹏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晓松先生简历:

王晓松,男,1987年12月出生,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项目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营销部总经理、董事兼总裁,公司总裁、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梁志诚先生简历:

梁志诚,男,1969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天津财经大学EMBA。曾任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副科长、副主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主管、副经理,常州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昆山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公司联席总裁、董事兼联席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曲德君先生简历:

曲德君,男,1964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香港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金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2019年5月于大连万达集团任职,历任长沙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沙及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总裁、兼万达商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万达金融集团总裁,万达网络科技集团总裁,万达宝贝王集团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管有冬先生简历:

管有冬,男,1983年1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经理、助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1974年5月出生,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曾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及公司研究员,中原证券研究所财务顾问部副总监,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鹏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68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3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陆忠明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陆忠明先生简历

陆忠明,男,1972年3月出生,会计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审计部副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助理总裁,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