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具体情况
近日,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洛政通[2021]24号,通知内容如下:
“为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实施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高新区春城路以东、侯天路以西、丰华路以南、滨河路以北。
三、房屋征收部门:洛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签约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实施改变房屋及土地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市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六、被征收人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征收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七、本次征收范围内房屋均为非住宅,全部实施货币补偿,具体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
八、被征收人如对本次房屋征收不服,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上述房屋征收涉及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征收现场办公地址: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丁香路交叉口洛阳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公司洛阳生产基地占地合计约301.8亩,其中约119.4亩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位于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2,629.14平方米。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正在就征收事项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尚未形成正式征收和补偿协议,具体征收补偿金额以正式签署的补偿协议为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日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征收工作。
3、公司前期已根据自身发展计划筹划中期发展用地,并已于2020年5月与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政府签署《入区协议书》建设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产业园占地约500亩,作为公司升级改造、生产研发实施及公司中期发展用地。目前已完成其中约171亩土地使用权竞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拟将本次征收范围内所涉及的产能迁入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并进行升级及扩展。
4、公司将根据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