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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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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人,代表股份1,395,074,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253%。

(1)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94,795,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1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78,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2,10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9%。

(3)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95,054,5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8,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95,054,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8,2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95,054,5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8,0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95,053,9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8,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5%;反对18,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05%;反对18,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5%;反对9,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05%;反对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395,053,9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8,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05%;反对18,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395,033,4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24,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79%;反对24,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5%;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95,039,5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4,3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3%;反对2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1,395,053,9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8,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05%;反对18,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同意1,393,234,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1%;反对1,838,3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的通知,获悉华服投资将其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的业务。华服投资与公司股东胡佳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未来半年内,华服投资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18,3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9%,对应融资余额150,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华服投资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18,3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9%,对应融资余额150,000,000元。还款来源主要为华服投资自有资金,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华服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