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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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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平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园广汇工业区5号楼B区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2,245,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0,662,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1,582,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7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343,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760,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1,582,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9,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40%;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4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5%;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84%;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5%;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84%;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5%;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84%;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5,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7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1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2%;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6,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41%;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89%;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9%。

7、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335,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8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16%;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5,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8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16%;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7%。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5%;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1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8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6,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5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4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8,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8%;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2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4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5,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12%;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032%;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54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3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5,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2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尚东律师、赵国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