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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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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4,412,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402,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9,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169,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9,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9,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98%。

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顾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红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佳葳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秋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群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红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佳葳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秋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群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6.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江云辉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6.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曦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6.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江云辉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6.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曦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曹振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1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肖玉纯女士

同意股份数:54,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曹振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肖玉纯女士

同意股份数: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家军、顾慧;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豁免会议通知期,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宇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宇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选举杨佳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选举张国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选举周波评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 战略委员会:杨宇红、杨佳葳、江云辉

主任委员:杨宇红

(2) 提名委员会:江云辉、杜新宇、杨宇红

主任委员:江云辉

(3) 审计委员会:杜新宇、江云辉、罗群强

主任委员:杜新宇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曦、杜新宇、张国秋

主任委员:唐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因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加快,公司将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召开此次会议并豁免会议通知期,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监事曹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曹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曹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肖玉纯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案》

同意由肖玉纯女士担任监事会联系人,负责监事会会务联络工作。

肖玉纯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公司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44,0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907.31万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7.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27.5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注: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和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实施地址变更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路以东、资阳路以北,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对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变更为直接购置两栋生产厂房(共计28,952.4㎡)和1栋倒班宿舍(计7,375.8㎡)。

2、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际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将实施地址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

3、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4、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两个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将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变更为长沙高新区雷高路与长延路交叉口西南角联东U谷-长沙高新国际企业港第一期一区3#C102号楼1-4层和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4,628.14万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5,000.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420.87万元(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利息净额以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3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7.5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因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加快,公司将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汤小俊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张国秋先生、罗群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新宇先生、江云辉先生和唐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宇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曹振先生、肖玉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汤小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曹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决定聘任杨佳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国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波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①杨佳葳,男,出生于198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康奈尔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应用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研发总监。2015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20日,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止至本公告日,杨佳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杨佳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佳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②张国秋,男,出生于195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12月毕业于湖南益阳橡胶机械厂技校,1983年1月至1998年4月任益阳橡胶机械厂计划员;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1年5月20日,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至本公告日,张国秋先生持有公司4,016,250股,持股比例为4.02%;张国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国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周波评,男,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职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2年至2020年期间历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至本公告日,周波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波评先生于2016年12月26日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