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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相关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时已承诺,确保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不发生变动。经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162,000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673,177,106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3、自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62,000股后的673,177,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1、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673,177,106股×0.15元/股=100,976,565.90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100,976,565.90元÷676,339,106股=0.1492987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298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彭娜、李珍

咨询电话: 027-8138 8855

传真电话: 027-8138 384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