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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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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
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

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河南兴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7QEJU7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兴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GB号楼1204-1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报关、报验代理;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的安装及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批发与零售:仓储物流设备、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肥、铁矿石及镍矿石、工业煤炭(不含散煤)、铜精矿、钢材、天然气、保健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劳保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股东及持股情况:

实际控制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兴港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河南兴港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河南兴港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河南兴港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6月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6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广西东融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东莞港怡亚通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笔借款由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公司作为东莞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东莞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第一大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745%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7.45万元的担保额度,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2.745%的反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河南兴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4日

(上接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