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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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4.83%变为9.83%。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收到股东顾美芳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顾美芳于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9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7%。顾美芳本次减持后,其与一致行动人顾晓磊的权益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备注:

1、上述权益变动主要为减持股份和公司H股发行被动稀释有关。

2、权益变动前,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7,200,600股、4,935,600股,占当时持股比例分别为8.8%、6.03%,合计为14.83%。

3、顾晓磊、顾美芳合计披露了多次股份减持计划并完成减持。在减持期间,由于公司实施了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所以公司总股份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减持的比例为根据每次变化后的总股份进行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的总股份为227,454,729股,顾晓磊及顾美芳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35%和5.10%,合计持股约12.45%。

4、因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H股上市及于3月19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公司累计发行H股份43,365,600股,因此公司总股份由227,454,729股变为270,820,329股。因此顾晓磊及顾美芳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94%、4.06%,合计持股约10%。

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16,078,455股、10,543,178 股,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94%、3.89%,合计为9.83%。

6、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7、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8、减持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计算。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因公司在2018年5月、2019年4月和2020年6月分别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为每10股转增4股),所以顾晓磊和顾美芳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昭衍新药

股 票 代 码 : 603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顾晓磊(公司董事)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顾美芳(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5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顾晓磊情况

姓名:顾晓磊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219******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职务:任昭衍新药董事

(二)顾美芳情况

姓名:顾美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219******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情况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

顾美芳与顾晓磊系姑侄关系。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顾晓磊和顾美芳均基于自身及企业运营资金需求,进行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顾晓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的减持计划,顾晓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拟自2021年5月7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1,10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2,70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目前该减持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7,200,600股、4,935,600股,占当时(指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A股上市当天)持股比例分别为8.8%、6.03%,合计为14.83%。

因公司在2018年5月、2019年4月和2020年6月分别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为每10股转增4股),所以顾晓磊和顾美芳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16,078,455股、10,543,178 股,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94%、3.89%,合计为9.83%。

二、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权益变动股份情况如下:

注:

1.上述权益变动主要为减持股份和公司H股发行被动稀释有关。

2.权益变动前,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7,200,600股、4,935,600股,占当时持股比例分别为8.8%、6.03%,合计为14.83%。

3.顾晓磊、顾美芳合计披露了多次股份减持计划并完成减持。在减持期间,由于公司实施了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所以公司总股份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减持的比例为根据每次变化后的总股份进行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的总股份为227,454,729股,顾晓磊及顾美芳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35%和5.10%,合计持股约12.45%。

4.因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H股上市及于3月19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公司累计发行H股份43,365,600股,因此公司总股份由227,454,729股变为270,820,329股。因此顾晓磊及顾美芳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94%、4.06%,合计持股约10%。

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16,078,455股、10,543,178 股,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94%、3.89%,合计为9.83%。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顾晓磊的持股中有5,600,000 股股份被质押,顾美芳的持股中有8,720,000股股份被质押。

第五章 前12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2021年1月22日,顾美芳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份2,000股,成交均价为147.09元/股。买入交易情况如下: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第八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1年5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