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公告编号:2021-05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2021年5月21日,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合计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32,60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9%。

2、本公司持股472,030,2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81%)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将在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22日10时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81,617,3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3%)。截至2021年5月21日,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28,574,8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36%。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收到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得知新沂必康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http://sf.taobao.com)发布了股份拍卖公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81,617,327股,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22日10时止。

一、本次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新沂必康前期在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被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本次拍卖流拍;在2020年12月27日10时至2020年12月28日10时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本次拍卖流拍。2021年2月23日和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所持有的37,367,976股股份被司法强制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为118,985,303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18.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7%。

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风险提示

1、若新沂必康即将被拍卖的81,617,327股股份竞拍成功,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动减少至550,98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6%。本次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存在逾期债务及诉讼情况如下:

(1)逾期债务情况

(2)诉讼情况

4、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归还的8,000.00万元资金占用款项。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已完成整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

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2021)京03执426号。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