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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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30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你公司从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主要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

1.2020年,公司将年审会计师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19年度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包括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违约债务及诉讼、往来款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应收账款计量等。2020年度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仍包括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多项诉讼案件、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以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年审会计师针对2019年度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具体判断过程,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发表明确结论,并评价相关事项对2020年期初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2)结合占用担保、多项诉讼、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等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的要求,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3)结合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的具体比较情况,说明2020年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后,审计意见类型由无法表示意见更换成保留意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4)年审会计师针对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判断,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的规定,是否与前任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是否符合一致性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年报,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91亿元,同比下滑4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6亿元,亏损金额较大。另外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面临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年审会计师提示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较大的具体原因;(2)结合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金流动性、逾期债务、违规担保等事项,充分提示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3)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财务报表的依据及是否具有恰当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3.根据年报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截至2020年末,公司向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16.88亿元,占用期间从2015年至2019年,公司对此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88亿元。另外,控股股东辅仁集团于2021年4月承诺将在收到药品批准文号转让价款后,以现金方式偿还公司占用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金额、账龄,以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可变现的资产价值等,说明16.88亿元占用资金是否具有可回收性;(2)2020年对上述占用资金计提6.88亿元信用减值损失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并根据所获取的证据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控股股东后续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的大致时间及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年报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截至2020年末,公司向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80亿元,尚有担保余额17.47亿元,公司对此计提预计负债4.3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尚存在余额的17.47亿元违规担保案件目前诉讼和判决结果具体明细情况,明确根据判决结果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担保或清偿责任;(2)对上述违规担保诉讼计提预计负债4.37亿元的测算依据及具体过程,并根据所获取的证据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后续违规担保解决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主要财务数据

5.根据年报,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91亿元,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1.90亿元,账面价值为37.1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8.32%;其中账龄1年以下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1.17亿元,账龄为1至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67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5%。另外2020年无发生额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65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41亿元,年审会计师称无法判断其可收回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说明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128.32%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结算政策以及行业惯例;(2)结合2020年当期销售当期回款的金额、比例,以及当期回款中前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和本期销售的回款情况,说明2020年回款情况是否正常;(3)结合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及其经营情况、回款情况等,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上述形成应收账款的销售业务是否真实准确,相关交易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应收账款核算是否存在高估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6.根据年报,2020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4.99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15亿元,账面价值为4.85亿元,较上年3.57亿元同比增长35.85%,而同期营业收入却下降44.10%。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而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销售合同中退换货条款以及近效期存货销售的可能性,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是否存在高估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