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C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置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的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设置自动升降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开始调整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设最低限制,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5、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销售服务费

1)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A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A类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C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C类基金份额目前均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费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6、其他事项

(1)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份额和C类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0759,基金份额简称:平安财富宝货币A;C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2470,基金份额简称:平安财富宝货币C。

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增设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A类份额,对本基金的持有、赎回或转换的规则无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新增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自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之日起,同时开通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单笔最低申请份额为0.01份。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单笔转换业务最低申请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修改

根据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部分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四、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自2021年5月26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本基金C类份额自2021年5月25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规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附件: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限制累计持有份额为300,000,000.00份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1年5月26日起,调整对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和C类基金份额申购投资的大额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1、自2021年5月26日起(含2021年5月26日),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由“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调整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本基金的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每个基金账户接受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后出现累计持有本基金份额超过 3 亿份(不含)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可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以及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