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对控股子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4,000万元的议案,分别由公司、林长青、孙志伟增资2,200万元、1,400万元和4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舜景医药股东各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因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为舜景医药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在公司持续聚焦体外诊断主业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在抗体制药领域加大投入,热景生物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各方股东拟共同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2,200万元,林长青增资1,400万元,孙志伟增资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舜景医药股东各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自然人:林长青
关联人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二)关联关系
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14,650,3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通过北京同程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40,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GB005U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10号楼二层209室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68年12月20日
(二)增资前后股权变化
■
四、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系各方股东同比例出资,持股比率未发生改变且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经董事会讨论一致决定,不需要相关评估审计,采用注册资本原值作价进行增资。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在公司已有领域的延续,通过增资的方式增大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规模及研发投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舜景医药的研发投入,其研发领域具有投资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特点,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5 月 26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34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铁西百货99.82%股权和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就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尚未形成进一步方案。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本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铁西百货99.82%股权和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重组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就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尚未形成进一步方案。
(三)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本次重组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事件。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上市公司股价连续多日跌停,但公司经营无明显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就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形成进一步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3.3.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总资产为13.27亿元,净资产为-2.3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亿元。同时,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以下简称“Red”)及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9,2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058%。其中,Red Factor Limited直接持有199,215,600股,占当前总股本404,219,000股的49.2841%;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是Red Factor Limited间接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30,000,000股,占当前总股本7.421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24,253,140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84,3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Red Factor Limited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Red Factor Limited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Red Factor Limited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将及时告知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5月25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将通过竞拍方式参与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范围内面积约12.7万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购买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授权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参与土地竞拍。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土地面积约为12.7万平方米,购买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性质主要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本次拟购买约12.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储备用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满足未来下游市场增长需求;有利于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运营效率,提高关键零部件的自主制造能力,降低运输等环节的物流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速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交易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度。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事宜。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1-01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0,2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927,351股后的股本总额575,272,64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230,109,059.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927,351股后的575,272,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30,109,059.60元=575,272,649.00股×0.4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3.89883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89883元/股=230,109,059.60元÷590,200,00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89883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05月24日至登记日:2021年0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邹洵、李云丽
咨询电话:0773-5829106、9109
传真电话:0773-5838652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62.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62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咨询联系人:许钦鸿
咨询电话:0663-2912816
传真电话:0663-29180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5月7日通过公司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反馈、电话反馈或当面反馈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交易风险。
● 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1、截止目前,公司未能筹措18康美MTN001、18康美MTN002、18康美MTN003的足额偿付资金,公司部分存续债券触发交叉保护条款且宽限期届满。
2、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3、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申1号《通知书》,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4、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康美。
5、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马兴田先生和许冬瑾女士变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承诺的议案》与《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通过债权债务冲抵方式归还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10亿元后,剩余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84.81亿元(本金)。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4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日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注意到有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到“林业碳汇交易”相关情况的报道。除2017年与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合作涉及的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外,公司目前无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业务收入,且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 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开放,与林业碳汇相关的碳交易规则并未明确,参与门槛、参与方式以及林业碳汇产品能否持续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
● 2021年5月21日、5月24日、5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偏离值达31.04%;5月25日股票换手率达19.26%。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董事刘建国先生尚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5月25日,扣除已减持股份,其2021年度剩余可转让公司股份28.42万股。
公司股票近日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林业碳汇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注意到有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到“林业碳汇交易”相关情况的报道。经公司核实,除2017年与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合作涉及的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外,公司目前无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业务收入,且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开放,与林业碳汇相关的碳交易规则并未明确,参与门槛、参与方式以及林业碳汇产品能否持续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1、2021年5月21日、5月24日、5月2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偏离值达31.04%;其中5月25日股票换手率达19.26%。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2021年5月6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日,刘建国先生2021年度剩余可转让公司股份的额度为760.25万股。2021年5月其减持了公司股份731.83万股,2021年度剩余可转让公司股份的额度为28.42万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