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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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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41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62,401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5日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2021年3月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针对1名激励对象的匿名反馈意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21年3月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上述匿名反馈意见已核实处理,不影响该激励对象资格。

4、2021年3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1,062,401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4月2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62,401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89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已披露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

2021年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

2021年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考核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后的部分;

②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30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何勤等7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肆拾玖元捌角玖分(¥14,756,749.89)。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62,401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对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756,749.89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值为授予日收盘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2,401股,按照授予日2021年4月20日的收盘价格(33.20元/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0,514,963.31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