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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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4.91%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协议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5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4.91%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协议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关于无偿划转华工科技股份的告知函》,产业集团拟向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资产”)无偿划转所持有的公司4.9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同意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3家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无偿划转至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产业集团拟向华科资产无偿划转所持有的华工科技49,386,563股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4.91%。2021年4月28日,产业集团与华科资产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产业集团是华中科技大学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华科资产是产业集团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企业内部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为贯彻落实《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加快推动完成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任务。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二)划入方

三、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划出方: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划入方: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主要内容

1. 本次划转的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根据协议约定将甲方持有的华工科技49,386,563股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4.9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无偿划转给乙方。

自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一并转移给乙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华工科技《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其他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证券监管合规义务等。

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若华工科技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导致甲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相应调整增加从属于标的股份而自然形成的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的股份数额。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

2. 划转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无偿划转本次标的股份。

3. 职工安置方案

华工科技继续原有管理模式不变,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 划出方的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不涉及划出方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5. 股权划转后续程序

双方同意在协议正式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的股份过户手续。

6. 协议生效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批准后生效。生效前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四、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产业集团持有公司49,386,5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华科资产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华科资产将持有公司49,386,5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产业集团不再持有华工科技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产业集团《关于无偿划转华工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2.产业集团与华科资产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