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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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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3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的董事6名。

4、会议由刘哲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曾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公司”)申请3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对国安广视上述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京呈”)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增信措施。上述融资目前本金余额(扣除保证金)为14,833.83万元。现国安广视与外贸租赁公司协商延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期限延长为4年6个月,由公司、视京呈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所持山东广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898%股权质押作为增信措施。为支持国安广视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视京呈继续为国安广视与外贸租赁公司签署的编号为ZMZ-2018-0096的《融资租赁合同》和编号为ZMZ-2018-0096-02的《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编号为ZMZ-2018-0097的《融资租赁合同》和编号为ZMZ-2018-0097-02的《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项下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所持山东广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89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

2、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国安广视曾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 申请2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对国安广视上述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质押所持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46.43%股权作为增信措施。上述融资目前本金余额(扣除保证金)为6,828.57万元。现国安广视与远东租赁公司协商延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期限延长至3年7个月,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所持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为支持国安广视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国安广视与远东租赁公司签署的编号为FEHTJ18D29571C-L-01、FEHTJ18D29REKE-L-01、FEHTJ18D29A95R-L-01、FEHTJ18D29AVFE-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及编号为FEHTJ18D29571C-C-07、FEHTJ18D29REKE-C-04、FEHTJ18D29A95R-C-04、FEHTJ18D29AVFE-C-05的《补充协议》提供担保项下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所持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

3、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鸿联九五在华夏银行1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超过2年。同时,鸿联九五子公司广东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车公庙工业区天经大厦F3.8.6D作为抵押物,鸿联九五子公司四川小麦飞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成都青羊区广复路239号31栋1层1号作为抵押物。

(议案1-3相关内容详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告》2021-37)

4、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投保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费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36个月(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4相关内容详见《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38)

议案1-4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2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3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9日。

(议案5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3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欣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投保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费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36个月(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3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3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8.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4%,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29亿元、对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60亿元、对海南龙艺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12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49亿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曾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公司”)申请3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对国安广视该项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目前本金余额(扣除保证金)为14,833.83万元。现国安广视与外贸租赁公司协商延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期限延长为4年6个月,并由公司提供补充担保。为支持国安广视发展,公司拟以所持山东广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898%股权向外贸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作为上述融资的增信措施。

国安广视曾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 申请2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对国安广视上述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质押所持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46.43%股权作为增信措施。上述融资目前本金余额(扣除保证金)为6,828.57万元。现国安广视与远东租赁公司协商延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期限延长至3年7个月,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所持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计划继续拓展业务规模,由于拓展呼叫中心新项目初期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大,资金回笼周期较长,鸿联九五拟向华夏银行继续申请1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作为经营流动资金运转;鸿联九五子公司广东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车公庙工业区天经大厦F3.8.6D作为抵押物,鸿联九五子公司四川小麦飞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成都青羊区广复路239号31栋1层1号作为抵押物。为支持鸿联九五业务发展,公司拟为鸿联九五在华夏银行1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第六层6001A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5%,鸿信创新(天津)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09日);因特网络数据中心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信息传播网络工程、信息网络设计工程;产品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旅游信息咨询;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景区门票销售代理;体育赛事门票销售代理;文艺演出门票销售代理。

2、财务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22亿元,负债总额6.37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6.36 亿元),净资产2.85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11亿元,利润总额1.26亿元,净利润为1.03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81亿元,负债总额5.73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5.56亿元),净资产3.09亿元;2021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12亿元,利润总额2987万元,净利润为241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鸿联九五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2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霍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6号楼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4.42%,岳阳市有线网络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30%、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持股9.30%、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65%、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持股2.33%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

2、财务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83亿元,负债总额29.34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8.86亿元),净资产-15.51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7亿元,利润总额-12.51亿元,净利润为-12.51亿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金额为0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62亿元,负债总额29.66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9.19亿元),净资产-16.04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348.34万元,利润总额-5349.90万元,净利润为-5349.90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金额为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安广视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2020年6月1日,国安广视因未履行北京仲裁委员会(2020)京仲裁字第0336号裁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名下子公司股权、房产等财产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执行依据(2020)京02执293号、(2020)京02执293号之一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金额21,911,764.81元)。上述情况未对本次提供补充担保事项造成影响。

为保证经营与业务的正常运转,国安广视同相关各方进行了大量沟通和协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对国安广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公司及国安广视未来将继续大力发展业务、加强经营管理,尽早消除上述情况对国安广视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上述子公司控制关系图

三、用于担保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广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资产类别:公司所持1.1898%股权

2、注册资本:465538.80万元人民币

3、标的权属:本公司没有对该项资产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资产所在地:山东济南

5、账面价值:公司所持1.189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38.98万元,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15329.75万元。

(二)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1、资产类别:公司所持49%股权

2、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3、标的权属:本公司没有对该项资产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资产所在地:湖南浏阳

5、账面价值:公司所持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28万元,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5740.01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二)担保期限:为鸿联九五担保期限为2年;为国安广视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后。

(三)担保金额:为鸿联九五的担保金额为1亿元,为国安广视的担保金额为14,833.83万元、6,828.57万元。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所对应的应付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律师费、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以及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是为了帮助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促进国安广视信息服务业务发展,拓展鸿联九五呼叫中心业务规模。

(二)董事会对鸿联九五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国安广视目前因外部融资受限,存在流动性困难,业务开展受阻,公司对其偿债能力进行了谨慎评估,判断本次公司为其延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进行补充担保,有利于缓解国安广视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保证其经营与业务的正常运转;由于本次是补充担保,公司总体对外担保风险敞口未扩大。

(三)鸿联九五的少数股东鸿信创新(天津)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其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鸿信创新(天津)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所持鸿联九五25%股权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鸿联九五以其所持有广东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国安广视的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国安广视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原融资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公司认为上述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7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2.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92%。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8.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4%。其中,公司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龙艺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12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49亿元,前述担保将于到期后自动解除(详见《关于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2016-19、《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54、《对外担保公告》2020-28);公司对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60亿元,该笔担保是其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公司为其所做的担保,在公司失去其控制权时,受让方已为其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该笔担保将于到期后自动解除(详见《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22);公司对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29亿元,该笔担保是其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公司为其所做的担保,且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详见《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0-43、《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3),该笔担保的主债务已逾期,各方正在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3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相关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费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36个月(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同时,保障其权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3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6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审议关于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8.02审议关于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商业保险的议案

8.03审议关于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

8.04审议关于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KK项目服务的议案

8.05审议关于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系统集成项目设备的议案

8.06审议关于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湖南中信通信有限公司采购广播电视规划院数据处理服务集群项目设备的议案

8.07审议关于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网络有限公司采购鲁中监狱等项目设备的议案

8.08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8.09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8.10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8.11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8.12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接受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运维服务的议案

8.13审议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接受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运维服务的议案

8.14审议关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借款业务的议案

8.15审议关于公司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第8.01至8.07、8.14、8.15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定期报告、相关临时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6月11日(9: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奇岩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