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递交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家庭开支。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前6个月增持情况:上述拟减持股东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均未增持公司股票。
6、减持数量、比例
■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出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公司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知源科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4年12月9日,知源科技与境内自然人郭育民(监事)等其他董监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郭育民先生受让知源科技相关股份。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变更为个人直接持股,并承诺继续履行董监高任职期间部分锁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4-066)
截止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其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止到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郭育民先生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截止到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郭育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郭育民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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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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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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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限售股主要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道明投资及其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所需,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7,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1%,占公司总股本的4.34%,融资余额396,95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4,1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45%,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融资余额35,000,000元。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薪金、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智彪、胡智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道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047,686,0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190,961股)的股本总额6,916,495,1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6,392,174.40元,约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的共计2,526,7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工作,总股本变为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6,913,968,359股。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047,686,0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190,961股)的股本总额6,916,495,1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6,392,17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的共计2,526,7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工作,总股本变为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6,913,968,359股。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是以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的总股本6,913,968,359股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11,066,392,174.40元不变。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913,968,359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52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20116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6005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6,913,968,359股×16.005847元/10股=11,066,391,971.70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股东大会审议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存在差异系因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计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6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1,066,391,971.70元/7,045,159,320股=1.57(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57。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或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1-049号),因工作疏忽,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特别提示部分
更正前: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047,686,0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190,961股)的股本总额6,916,495,1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6,392,174.40元,约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更正后: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047,686,0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190,961股)的股本总额6,916,495,1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6,392,174.40元,约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四、权益分派办法
更正前: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更正后: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3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312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相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提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1日发出,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6日签署。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312室
邮政编码:401258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983482
传真:023-68873189
(三)其他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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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北京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北京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010-57391926
电子邮箱:zczqb@beijing-hualian.com
联 系 人: 白爽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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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陈胜昔女士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独立董事郭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两位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胜昔女士和郭燕萍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提名赵天燕女士和詹兴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津贴与其他独立董事相同,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陈胜昔女士、郭燕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她们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天燕,女,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詹兴涛,男,1982年7月出生,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北京国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部副总监,现任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一2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谢一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一群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一27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6名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8,267,917股股份划转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21)。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1]161号),该文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18,267,917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7,904,760,961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66%;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418,267,917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8%。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集团”)和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各持有公司15,20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各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参与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借数量不超过2,02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因开展该业务而发生转移。
截止2021 年3 月31 日,融发集团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为1,235,000股,开投集团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为610,000股。
截至2021年5月24日,融发集团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为1,161,800股,开投集团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为570,000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