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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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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2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曹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冬先生曾担任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京工商朝处字(2019)第D21215号)。目前,曹冬先生处于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黑名单中,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据曹冬先生说明,该被处罚公司系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其本人对该处罚公司的设立、处罚等情况均不知情。曹冬先生因其本人身份涉及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已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撤销申请并获得受理,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京朝市监受字〔2021〕第133号)。因审查时间较长,为了不影响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正常运营,曹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曹冬先生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冬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辞职生效后,曹冬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曹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曹冬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燕春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曹冬因事请假未参与表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冯燕春(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燕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军、陈伟和孟亚平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燕春的个人履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燕春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冯燕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冯燕春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

简历

冯燕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6年,任军队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副主任;2006年至2009年,任军队技术安全研究所所长;2011年至2014年,任北方计算中心副主任;2014年至2018年,任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商会自主创新与安全技术委员会理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冯燕春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目前,冯燕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冯燕春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冯燕春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3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806591

联系人:唐琰、何远涛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环科技”)与关联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福州城建院”)、非关联方天长市盛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项目中标后,招标方将向联合体牵头人福州城建院统一支付本项目款项,再由福州城建院根据联合体协议向各方进行支付。鉴于福州城建院系公司及海环科技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7.48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21年5月25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确定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盛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中标《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

(二)招标单位: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概况: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m3/d,出水指标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主要包括CODcr≤30mg/L、BOD5≤6mg/L、NH3-N≤1.5(3)mg/L、TN≤10(12)mg/L、TP≤0.3mg/L、氟化物(以F一计)≤1.5mg/L(括号内数值为当年11月至次年3月控制指标),其余指标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设计采用“粗格柵及进水泵房(现有)→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现有)→A2O氧化沟(现有)→二沉池(现有)→中间提升泵房(现有改造)→反硝化深床滤池(新建)→臭氧接触氧化池(新建)→曝气生物滤池(新建)→高效沉淀池(现有改造)→转盘滤池(现有)→紫外消毒池(现有)”工艺。

(四)中标报价:

1.前期费用:3,490,000.00元;

2.施工费用:下浮率10.10%;

3.设备系统采购费用54,390,000.00元。

(五)工期:总工期450个日历天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联合体各方根据各自所承担内容分别报价并依据此报价各自负责所承担内容的实施,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环科技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采购部分。项目中标后,招标方将向联合体牵头人福州城建院统一支付本项目款项,再由福州城建院根据联合体协议向各方进行支付。

福州城建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福州城建院系公司及海环科技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1.公司名称: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4.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古建筑工程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工程勘察;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289.19万元、资产净额为12,427.18万元、营业收入为53,469.50万元、净利润为2,086.79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9.其他关系说明: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等服务由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关系。

(二)非关联方概况

1.公司名称:天长市盛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炳辉路南侧天帝苑住宅小区1栋201#-207#

4.法定代表人:黄爱萍

5.注册资本:4,28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防水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水利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监测;排水口设置论证;防洪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分析与计算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水平衡测试服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物业管理;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建材销售。

7.主要股东:张晓林(持股比例60%)、黄爱萍(持股比例40%)。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155.12万元、资产净额为1,433.58万元、营业收入为9,209.58万元、净利润为349.1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9.其它关系的说明:公司与天长市盛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关系。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合作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利于发挥各方的优势,增强公司在智慧水务和污水处理设备成套采购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将与招标单位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投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滁州项目投标的议案》时,关联委员林锋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滁州项目投标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联合体各方根据各自所承担内容分别报价并依据此报价各自负责所承担内容的实施,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环科技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采购部分。项目中标后,招标方将向联合体牵头人福州城建院统一支付本项目款项,再由福州城建院根据联合体协议向各方进行支付。

福州城建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福州城建院系公司及海环科技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鉴于本次投标事项符合公司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展水务环保领域的发展空间。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滁州项目投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长市盛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项目投标。本次联合投标事项,符合公司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展水务环保领域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方式客观、独立、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滁州项目投标的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7.48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2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胡明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6、7、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煜、楼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周桂幸、姚欢庆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9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所有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薛冰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27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旭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孙旭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旭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旭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旭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孙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一、一种防水胶带基材和涂胶的方法

证书号:第4441988号

发明名称:一种防水胶带基材和涂胶的方法

发明人:李平

专利号:ZL 2019 1 0301690.7

专利申请日:2019年04月15日

专利权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05月25日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市场现有的防水布料具有高防水性时,无法兼具透气度及抗污性,使用该专利技术制造的胶带能同时兼具防水、透气及抗污性的功效。本次专利证书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建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赵建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建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赵建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 证券代码“603318”保持不变;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年6月1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派思股份”变更为“水发燃气”,公司证券代码“603318”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派思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1年6月1日起由“派思股份”变更为“水发燃气”,公司证券代码“603318”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