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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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江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江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恢复转股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起恢复转股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于2021年5月20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楚江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相关规定,“楚江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3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及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1)。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已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楚江新材现有总股本1,333,680,42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655,062股后的1,282,025,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5月31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8,202,536.00元=1,282,025,360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6126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61269元/股=128,202,536.00元÷1,333,680,42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1269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根据上述约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0元/股(含)(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2.00元/股-0.0961269元/股=11.90 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2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6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楚江集团于2020年8月18日发行了楚江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0楚江E1”,债券代码为“117171”,发行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 12.84 元/股,换股期为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关于控股股东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已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楚江新材现有总股本1,333,680,42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655,062股后的1,282,025,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债之后,当楚江新材因派送股票股利、派送现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使楚江新材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N/(N+n);

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k)/(N+n),k=n×A/M;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P1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N为该次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n为该次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M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日(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一交易日普通股收盘价,D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当楚江新材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换股价格调整,并于公告中载明换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换股期间(如需)。当换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持有人换股申请日或之后,交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换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换股价格执行。

根据上述约定,“20楚江E1”换股价格自2021年5月31日起由12.84元/股调整为12.74元/股。

关于楚江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