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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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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2020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6月8日起,《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权(期代码:0000000140)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9.22元/股;预留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262;0000000263;

0000000264)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95元/股。《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594;0000000595;0000000596)行权价格调整为9.8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34元/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因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行权价格如下:

二、《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时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授予价格。

因公司2020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三)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 65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 25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末期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自2021年6月8日起,将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权(期代码:0000000140)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9.22元/股;预留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262;0000000263;

0000000264)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95元/股。将《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594;0000000595;0000000596)行权价格调整为9.8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34元/股。

表决结果:曾庆洪、冯兴亚、陈小沐、陈茂善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捐赠工作用车的议案》。同意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捐赠工作用车,捐赠费用合计约130.34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