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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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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7

可转债代码:110067 可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华安证券A股股本总数3,621,051,4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86,315,441股。

发行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3,621,051,472股,可配售1,086,315,441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909”,配股简称“华安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华安证券现有A股总股本3,621,051,472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配股价格为3.68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安证券全体A股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21年6月10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2021年6月2日(T+1日)至2021年6月9日(T+6日),华安证券A股股票和“华安转债”停止交易,本次配股T-3日至T+6日期间,即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9日,“华安转债”停止转股。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A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28日(T-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华安证券A股股本总数3,621,051,4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86,315,44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华安证券现有A股总股本3,621,051,472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3.68元/股。

5、发行对象: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6、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8、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9、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展相关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认购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21年6月2日(T+1日)起至2021年6月8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认购数量

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可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华安证券流通股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909”,配股简称“华安配股”,配股价格3.68元/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华安证券与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6月10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华安证券A股股票将于2021年6月10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华安证券A股股票于2021年6月10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1年6月10日(T+7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1年6月9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5月31日(T-1日,周一)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40,021-38966581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