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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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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田智能”)于 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 2021-034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鸿嫔女士。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1年5月26日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37454W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王鸿嫔女士简历

王鸿嫔女士,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2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

(深圳)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21年5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33012/C类233013)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24/C类000025)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09)

5.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1)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08)

7.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302)

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9.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11.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1)

12.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419/C 类000420)

13.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33015)

14.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1859/C 类001860)

15.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4)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4)、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1859/C 类001860)不开通定投业务,且目前处于封闭期,暂未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自开放之日起,参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开放时间请参见本公司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5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及定投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其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腾安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场外前端申购模式。

自2021年5月28日起,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基金,对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本公司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率以腾安基金为准。本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标准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请参见上述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活动的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或 www.txfund.com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址:www.m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21年5月28日起,增加腾安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4)

2.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C类008305)

3.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3)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314)

5.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7. 摩根士丹利华鑫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84)

二、业务办理

自2021年5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投资者可与腾安基金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

2)投资者可与腾安基金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 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其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5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及定投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其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腾安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场外前端申购模式。

自2021年5月28日起,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基金,对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本公司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率以腾安基金为准。本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标准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请参见上述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活动的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或 www.txfund.com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址:www.m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杰美特”)因公司发展需要,搬入新办公地址办公,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变更,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传真号码等均未发生变化,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3、投资者热线:0755-33300868

4、投资者邮箱:ir@jamepda.com

5、公司网址:www.jamepda.com

6、传真:0755-36993152

上述变更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 6 栋 B 座 19 楼 E 单位”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9220544P

2、名称: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黄新

5、成立日期:2006年5月30日

6、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7、注册资本:12,800万元

8、营业期限:2006年5月30日起至长期

9、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智能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保护套、精密塑胶硅胶及皮具等时尚消费电子配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五金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6栋B座19楼E单位”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因增加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尚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待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4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我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金额人民币53,243,647.11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前期计提预计票据诉讼损失11,794,057.19元,扣除因本次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计提的预计票据诉讼损失将转回相应金额,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披露了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其作为其中被告之一的诉讼,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2021年3月27日分别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1-016),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判决结果情况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诉讼已完成二审终审判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前期计提预计票据诉讼损失11,794,057.19元,扣除因本次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计提的预计票据诉讼损失将转回相应金额,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九明先生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于近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上发布了《竞买公告》,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蒋九明持有的顺威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且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蒋九明持有的顺威股份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证券代码:002676,深交所上市),占公司总股本的4.17%。上述3,000万股股份将分成5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数量为600万股。

2、起拍价(单笔拍卖数量为600万股):1,545.6万元,是以开拍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的8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1年4月28日当天当日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即1,932万元(单价:3.22元/股乘以600万股),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3、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已委托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551-62974959、13856020599。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九明共计持有公司139,374,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共计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1.52%,占公司总股本的4.17%。其中已质押股份138,000,000股,累计被司法冻结138,000,000股。

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蒋九明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39,374,660股减少为109,374,660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5.1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与蒋九明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蒋九明本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3、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1一036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4号)的意见,核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7,870,3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4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800,0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6,199,998.4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43,088,948.83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2,21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

咨询联系人:刘晓杰、李季

咨询电话:0535-6371119

传真电话:0535-63711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披露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海桐开元兴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股东上海海桐开元兴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桐兴息”),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4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26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海桐兴息应在上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后披露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海桐兴息出具的《关于减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基本情况

海桐兴息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07,2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海桐兴息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息股份。

累计减持情况:海桐兴息自2021年3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累计减持11,478,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相关说明

1、海桐兴息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海桐兴息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海桐兴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海桐兴息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海桐兴息出具的《关于减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