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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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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赖伏英女士及其配偶郑善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20,339,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股东赖伏英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赖伏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51950XXXX3020

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郑善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01041950XXXX4011

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权益变动情况

赖伏英女士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赖伏英女士及其配偶郑善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1,792,425股减少至20,339,825股,持股比例由5.36%减少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赖伏英女士及其配偶郑善贤先生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赖伏英女士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宝生物

股票代码:6882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赖伏英

住所或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一致行动人:郑善贤

住所或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注:赖伏英与郑善贤系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赖伏英及其配偶郑善贤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4月1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4%,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赖伏英女士及其配偶郑善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21,792,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赖伏英和郑善贤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20,339,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赖伏英女士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赖伏英及其配偶郑善贤持有特宝生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