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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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曹利素女士发来的《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曹利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已于2021年4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利素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说明:

1.曹利素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上述减持行为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曹利素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除有明确限定外,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曹利素女士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曹利素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