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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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2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9层周大生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宗文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504,184,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69,033,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1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151,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5,616,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465,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151,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9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09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7,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09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7,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09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7,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11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11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47,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47,4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09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7,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09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7,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11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11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11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874,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35%;反对9,30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6,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14%;反对9,309,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874,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35%;反对9,30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6,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14%;反对9,309,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周宗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周宗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周华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周华珍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周飞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周飞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向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向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 选举卞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卞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 选举管佩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管佩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7 选举夏洪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2,3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4,3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2%。

夏洪川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陈绍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44,1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76,1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19%。

陈绍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沈海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44,1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76,1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19%。

沈海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葛定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44,1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76,1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19%。

葛定昆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4 选举衣龙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44,1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76,1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19%。

衣龙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1 选举戴焰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04,016,60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448,6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16%。

戴焰菊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陈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03,951,40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7%。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383,4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4887%。

陈特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26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等提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选举倪时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周宗文先生、周华珍女士、周飞鸣先生、向钢先生、卞凌先生、夏洪川先生、管佩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绍祥先生、沈海鹏先生、葛定昆先生、衣龙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戴焰菊女士、陈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倪时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似三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杨似三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2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倪时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倪时荣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倪时荣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倪时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公司宝石部检测定价组长,现任公司钻石管理部检测主管、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倪时荣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倪时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