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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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4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62,182,0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2,436,408.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8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物产中大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4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6日、5月27日及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二级市场风险: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1.03、市净率为1.31,高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8.79、市净率平均值1.29;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4.68%(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同花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3、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6日、5月27日及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事宜,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物产环能本次分拆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已经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截至问询函签署日,除公司已公告事项外,其不存在涉及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6日、5月27日及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1.03、市净率为1.31,高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8.79、市净率平均值1.29;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4.68%(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同花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本表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