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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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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2号楼14层多功能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提议和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海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表了见证意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董事赵海波先生、董事谢冲先生和独立董事任远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志波先生、独立董事姚铮先生和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郭小鹏先生和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因公务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朱燕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股东代表监事张得勇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首席运营官王志波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冲先生、总经理Gerald G Wong先生和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程谷成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十四、十五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尚世鸣先生、周芙蓉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出具的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杨须地先生和葛云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须地先生和葛云瑞先生的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杨须地先生和葛云瑞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张得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杨须地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本科毕业。曾任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圣诺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睿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市场商务部经理。

杨须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葛云瑞先生,199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大学数理学院统计学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公关和科技管理部统计和专利专员。

葛云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志波先生、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Gerald G W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Gerald G Wong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治理安排,选举并产生如下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均同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Gerald G Wong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海波先生和谢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志波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聘任程谷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均同第四届董事会。(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冲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徐峥嵘先生和张屹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同第四届董事会。(简历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一:

Gerald G Wong先生,1953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Gerald G Wong先生2000年以前在AT&T和朗讯科技工作15年,曾任朗讯科技光网络部副总裁。2000年联合创办光桥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后于2005年被西门子收购。2006年创办新峤网络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长兼总经理。

Gerald G Wong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并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附件二:

赵海波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赵海波先生于1999年至2001年任职于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5年任职于光桥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开发部经理、总监等职务;2006年加入新峤网络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赵海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谢冲先生,1963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电信技术管理工程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EMBA。曾任朗讯(中国)公司光传输销售部门经理、加拿大阿尔卡特公司亚太地区战略业务总监、美国瑞通网络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UT斯达康公司宽带交换机事业部总经理以及EPON产品管理总经理、美国IXIA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2010年加入剑桥科技,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市场和销售。2011年起任公司董秘,2016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18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负责证券部、法务部、政府关系和科技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的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谢冲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股份并担任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谢冲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3,305股,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王志波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志波先生曾任索尔思光电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优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在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9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运营官。

王志波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程谷成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程谷成先生自2011年10月起至2019年1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历任审计助理、审计助理经理和审计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KPMG大阪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经理。2020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程谷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附件三:

徐峥嵘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项目经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徐峥嵘先生于2018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部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徐峥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张屹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屹先生于2018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得勇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杨须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杨须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杨须地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本科毕业。曾任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圣诺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睿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市场商务部经理。

杨须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