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周友梅先生、乔法杰先生、董事尤劲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上述抵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339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赵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上述抵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33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中第(19)担保事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第(19)担保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采用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上述抵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500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的变更,以及因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引起的项目建设周期、投资规模、资金投向的变更。截至2020年8月31日,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514.55万元,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补足。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588.2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068.6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丰山集团及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经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自有资金3,983.72万元①补足至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计7,280.78万元划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注:原项目截至2020年8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4,514.55万元,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983.72万元。其差异部分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公用工程支出为单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出后,摊销至各个募投项目入账统计及累计的四舍五入导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43.48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372.16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3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19年8月2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3、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年8月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2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6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5、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里,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过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里,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有117,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额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1,132.72万元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年产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附表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②:详见本报告正文“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③:截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上述表格中“不适用”的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进入投料试车环节,“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1年1月30日才正式进入投料试车环节。“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年产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及“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均未建设完成。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赵青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赵青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拟续聘赵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推荐书、赵青先生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和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上交所进行审查,上交所未提出异议。

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汉存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吴汉存先生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保持不变。吴汉存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附:赵青先生简历

赵青,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毕业于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士。2007年3月至2011年8 月任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9月至2015年9 月任山西黄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至2017年 11 月任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②:详见本报告正文“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③:截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上述表格中“不适用”的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进入投料试车环节,“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1年1月30日才正式进入投料试车环节。“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年产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及“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均未建设完成。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

至2021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2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上述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3)上述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