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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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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项目拟投资建设期限分为三期,建设年产30亿平方米湿法隔膜和涂覆隔膜。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84,767股限制性股票已授予完成,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变更情况详见以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16日14: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用于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3、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4、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5、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内容和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张迅速,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

2、实施主体:新设全资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拟投资建设期限分为三期,建设年产30亿平方米湿法隔膜和涂覆隔膜

4、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南通开发区,实际用地面积以项目实际需要、总平布置及实测结果为准

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尚未设立,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对外投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湿法隔膜产能及高性能涂覆锂电池隔膜产能,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项目建成后,使公司成为锂电池隔膜种类齐备,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专业化隔膜研发、生产企业,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2、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3、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4、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内容和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投资事项顺利实施,对公司发展布局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6月16日14:30时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

1、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特别决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6月15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静纯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双方拟开展设备代理采购业务,乙方为甲方在协议约定货物范围内执行代理采购。公司拟对本协议项下控股子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同意对前述交易项下甲方向乙方负担的全部债务的60%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对乙方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为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其中,对于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前述交易项下甲方向乙方负担的全部债务的40%承担保证责任。控股子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乙方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约定公司和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对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5日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周继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12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41.54%的股权,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按其持有合肥星源41.54%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公司按照60%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够通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事等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公司通过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源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代理进口合同

甲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外商代理进口设备,甲方承诺按约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承担设备进口合同履行以及与设备进口有关的所有费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进口代理方与外商签订设备进口合同,履行进口合同中买方进口代理的义务。

保证人愿意对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担保无效的,保证人愿意就甲方的全部债务向乙方进行全额连带清偿。

(二)反担保协议

甲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的反担保责任范围为: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不超过1,2000万元以及乙方承担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代理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保证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保证人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8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1,527.7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39%。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代理进口合同;

2、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