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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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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2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财务总监的基本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何灵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灵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灵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何灵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满足公司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跃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跃玲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跃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95万股股份,并持有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2%股权(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万股股份)。李跃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李跃玲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李跃玲女士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其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企业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人事聘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跃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李跃玲女士简历:

李跃玲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8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996年9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跃玲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跃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95万股股份,并持有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2%股权(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万股股份)。李跃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